背棄聖命

「他們曉得義路,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,倒不如不曉得為妙。」(彼後2:21)
世人在神面前, 並不是沒有是非,標準和責任的。世上的罪惡、混亂、痛苦以至滅亡都是違反這種正義,道德的結果。如果沒有道德正義的要求準則,人不但得罪了神,也要自相毀滅,好像車輛在道路上沒有規則,任意行駛一樣,只能一同撞毀。

雖然有律法和良心,人卻依然犯罪,走向滅亡。神特別差祂的兒子降世,傳道救人,將義路指示出來,發出清楚命令,叫人遵守。使聽見而遵行的人可以承受永生永福。如果人聽過主的道,領了祂的教,學了祂的真理,卻不肯遵行,走主所指示的義路,違棄所傳給他的聖命,重新陷入罪惡和污穢之中,被情欲敗壞所纏住限制。像狗豬一樣,吐了又吃,洗了又輥,那結局是不堪設想的。

不走義路不能到只有義居住的地方(彼後3:13;林前6:11),違棄聖命是要受嚴重刑罰的(來10:26-31)。所以曉得義路就要去行,領受聖命就要去守,不能和不曉得一樣,隨自己的意思妄行,以為主的道是可以隨便對待的。主的命令是無關重要的,這是愚昧、自欺、自取敗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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