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因為耶和華 神是日頭,是盾牌,要賜下恩惠和榮耀。他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。」(詩84:11)
人都願意得好處、蒙祝福,甚至想用盡各種方法和力量去得。但實際上,不一定得著,有時適得其反,所遭遇的是損失、痛苦,這是因為他們忘記了有一位主宰一切的神,他們所想、所說、所作的都不合神的心意,不討神的喜悅,怎能從神那裡得什麼好處呢?神沒有立刻發出祂的怒氣,已經是祂的恩典了。
神雖有絕對的主權,但作事 並不是沒有原則的,祂的賞罰都是有根據的,聖經上常說,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(伯34:11;詩62:12;箴24:12)。所以各人所得的報應,正是按著自己的行為,吃自己所種的果子,不能怪神不公,不能嫉妒別人,神喜歡什麼人呢?怎樣可以得好處呢?
在這裡提到一個很重要的條件,也是很大的應許,那就是神未曾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,在神看來,詭詐是最壞的東西(耶17:9)。世上幾乎沒有虔誠、忠信的人,人人向鄰舍說謊,是嘴唇油滑,心口不一(詩12:1,2)。神所喜悅的是行為正直,作事公義。心裡說實話的人(詩15:2),正直、誠實似乎是不聰明,但神卻要賜他們各樣好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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